化工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、六好企业标准及验收办法
化工部
化工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、六好企业标准及验收办法
1983年2月20日,化工部
化工企业经过全面整顿,在五项整顿工作验收合格后,要进一步开展创建化工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和六好企业的活动。其关系是,六好企业必须是清洁文明工厂,清洁文明工厂必须是无泄漏工厂。根据化工企业的特点和整顿工作的实践,部地化工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和六好企业的标准与验收办法统一作了修订,现印发化工系统试行。
一、化工无泄漏工厂标准
1.认真贯彻化工机动工作管理条例,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。
2.静密封点泄漏率经常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。
3.全部设备完好率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,七十年代以后引进的装置设备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。
4.密封点统计要准确无误,密封档案齐全,并建立密封管理专责制。
二、化工清洁文明工厂标准
1.达到无泄漏工厂要求。
2.凡是目前国内技术上可行,经济上合理,能成功地回收利用的各种“三废”资源和余热,其利用率要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。
3.排放的“三废”,已采取措施进行处理,符合国家排放标准。
4.厂房内外、厂区和生活区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和粉尘含量符合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。
5.噪声大的生产设备和工艺,采取了消声或隔音装置,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音符合《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》。
6.厂容厂貌整齐、清洁、卫生、消除了脏、乱、差,并坚持经常。厂区内绿化面积已占可绿化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。马路无堆物,地面无垃圾,卫生无死角。生产场所做到沟见底,轴见光,设备见本色。办公地点及生活福利场所做到窗明、几净、地面光,摆设整齐,用具清洁,环境美。
三、化工六好企业标准
(一)三者兼顾好
1.全面完成国家计划,对国家的贡献比较大。
2.建立了比较完美的经济责任制,把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按照责、权、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到车间、班组和个人,并有严格的考核办法。
3.在保证国家增收的前提下,实现企业多留、个人多得。在奖金分配上,较好地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,打破了平均主义和吃“大锅饭”现象。奖金发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。
4.认真执行经济合同。
(二)产品质量好
5.全面质量管理有显著成效,产品质量不断提高。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,并有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国家质量奖或评为部、省优质产品。
6.不断发展新品种,满足市场需要。产品适销对路,用户满意。
7.产品包装符合规定要求,重量合格,牢固安全,便于装卸运输。
8.无重大质量事故。
(三)经济效果好
9.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。百元产值利润率、资金利润率、百元产值流动资金占用率、流动资金周转等综合经济指标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。可比产品成本逐年下降。可比口径劳动生产率有显著提高。上交利润有稳定增长。产品质量、消耗、设备运转周期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。已达到者要有明显进步。
10.推行全面经济核算,建立经济活动分析制度,实行成本控制,运用价值工程,对利润和成本实行予测。开展增产节约活动,无重大浪费。
11.健全各项财会制度,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,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得到了严肃处理。
(四)劳动纪律好
12.认真执行了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》和《职工守则》,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。
13.基本消除了迟到、早退、脱岗、睡岗、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严重建法乱纪行为。
14.认真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,富余人员得到了妥善安排。建立健全了各项劳动管理制度。
(五)文明生产好
15.达到清洁文明工厂要求。
16.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,蓉措施项目得到落实,费用有保证。职业病基本得到防治。
17.高度重视安全生产,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做到了经常化、制度化。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。杜绝重大爆炸、火灾、多人中毒和人身伤亡事故,无严重设备操作事故,一般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。
18.企业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健全。认真整顿并加强了信息、统计、计量、定额和档案资料等工作,努力做到工作制度化、数据化、科学化。
(六)政治工作好
19.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了认真整顿,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明显增强。领导班子精干有力,符合“四化”要求。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,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,党风正,厂风好。
20.认真执行关于企业领导制度的三个条例,较好地实行了党委集体领导、职工民主管理、厂长行政指挥的原则,健全了党政工各自的工作系统,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。
(注:企业领导体制在国家作出新规定后,即按新的规定执行。)
21.有一支坚强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,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治工作制度和方法,有一个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划,逐步建设一支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守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22.切实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了经常化、制度化、多样化,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强,精神面貌好。职工培训抓得紧,按规定完成各类干部轮训和青壮年职工的文化技术补课任务,职工文化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。
四、化工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、六好企业的检查验收办法
1.创建化工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、六好企业的活动,部里由企业整顿办公室(设在生产综合司)统一归口,各有关司局分头负责。
2.企业自查认为符合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标准者,可分别申请要求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。具体验收办法和命名方式可由各地自行确定。
部直属企业由部主管司局负责检查验收,并命名。
3.化工六好企业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,由部统一评选命名。具体办法另定。化工企业评选地方六好企业按各地的标准和办法进行。
4.各地验收、命名的化工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和六好企业,请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化工厅(局)负责汇总,报部备案。
5.企业被命名为无泄漏工厂、清洁文明工厂、六好企业后,要每年自行复查一次,命名部门要进行抽查,发现有不符合标准的要限期整改。限期内(最多半年)仍达不以标准的取消荣誉称号。不搞“终身制”。
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
青海省人民政府
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
(2005年12月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)
┌──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实施 │序号│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名 称 │ 法 律 依 据 │ 备 注 │
│ 机关 │ │ │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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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1 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(含电厂)认定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一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、 │ │ │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交通部门在道路上│ │
│ 省 │ 2 │设立道路检查站 │设置检查站及高速公路管理问题的通知│ │
│ 政 │ │ │》 │ │
│ 府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3 │设立收费公路收费站 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(主席令第│ │
│ │ │ │19号)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│ │ │州、地、市以上人民│
│ 二 │ 4 │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│
│ 、 │ │ │ │有关部门 │
│ 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发 │ 5 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│
│ 改 │ │ │ │、财政部门 │
│ 委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6 │移民安置规划审批 │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│ │
│ │ │ │移民安置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4号)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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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三、省 │ 7 │高等学校部分特殊专业及特殊需要的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教育厅 │ │应届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批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8 │暂住证核发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公安机关 │
│ 四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、 │ 9 │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│
│ 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公 │ 10 │开办保安服务企业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安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厅 │ 11 │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│ │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│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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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12 │建立天主教区登记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五、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民政厅 │ 13 │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地(市)级以上人民│
│ │ │ │ │政府民政部门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14 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15 │国家储备物资资金管理事项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16 │行政事业单位帐户设立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│
│ │ │ │ │政部门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17 │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│
│ 六 │ │ │ │政部门 │
│ 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省 │ 18 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│
│ 财 │ │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 │ │政部门 │
│ 政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厅 │ 19 │教育、科技、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│
│ │ │ │ │政部门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20 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│
│ │ │ │ │政、价格部门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21 │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22 │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│
│ │ │ │ │政部门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23 │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│
│ │ │ │ │经办机构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│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│ │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│
│ 七 │ 24 │核销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障行政主管部门、财│
│ 、 │ │ │ │政部门 │
│ 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劳 │ │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│ │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│
│ 动 │ 25 │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障行政主管部门、财│
│ 和 │ │ │ │政部门 │
│ 社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会 │ 26 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│
│ 保 │ │ │ │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│ 障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厅 │ 27 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│
│ │ │ │ │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28 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│
│ │ │批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29 │城镇体系规划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│
│ │ │ │ │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八 │ 30 │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│国办发[2004]62号《城市绿化条例》(│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│
│ 、 │ │措施审批、古树名木迁移审批 │国务院令第100号) │府 │
│ 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建 │ │设市城市、建制镇和其他乡镇建设用│ │省建设厅(商发展改│
│ 设 │ 31 │地和人口规模核定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革委员会和国土资源│
│ 厅 │ │ │ │厅)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│ │ 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│
│ │ 32 │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│
│ │ │ │ │门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九、铁 │ │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│ │ │
│ 路公安 │ 33 │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机 关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十、省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通信管 │ 34 │主导电信企业规划备案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理 局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十一、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省无线 │ 35 │“三高”地点接纳设置无线寻呼发射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电管理 │ │基站的“三高”产权单位备案 │ │ │
│ 办公室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36 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│
│ │ │ │ │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│ 十二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省 │ 37 │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│
│ 水利厅 │ │批 │ │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38 │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│
│ │ │ │ │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十三、 │ │ │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│
│ 省 │ 39 │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业、教育、质量监督│
│ 农牧厅 │ │ │ │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十四、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省人口 │ │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│ 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│
│ 和计划 │ 40 │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│
│ 生育委 │ │ │ │主管部门 │
│ 员 会 │ │ │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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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41 │外商投资企业在优惠期内因不可抗力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地方税收由省地税局│
│ │ │提前解散免予补税审批 │ │办理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│新成立的内外销额(比例)达到规定│ │ │
│ │ 42 │标准的生产企业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│ │税审批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43 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国税局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44 │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45 │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主管地方税务局 │
│ │ │税人认定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46 │外方以优惠利率货款给我方取得利息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│ │免征预提所得税审批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│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│ │ │
│ │ 47 │过应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%或者因城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│ │市规划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│ │ │
│ │ │税审批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48 │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五 │ 49 │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核准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│
│ 、 │ │ │ │的税务机关 │
│ 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国 │ 50 │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税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、 │ │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民政福│ │省民政厅、省国税局│
│ 地 │ 51 │利工业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退税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、省地税局、主管税│
│ 税 │ │审批 │ │务机关 │
│ 部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门 │ │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│ │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│
│ │ 52 │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│
│ │ │ │ │机关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53 │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主管税务机关 │
│ │ │、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54 │企业跨地域改组、分立、合并中整体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当地税务机关 │
│ │ │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确认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55 │外商投资企业分阶段投资或追加投资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│
│ │ │享受税收优惠审批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56 │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税务机关 │
│ │ │认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│中西部地区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延长│ │ │
│ │ 57 │三年减按15%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审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主管税务机关 │
│ │ │核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58 │中外合资、合作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税务机关 │
│ │ │费用列入开办费核准 │ │ │
│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59 │西部地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批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税务机关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十六、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省质量 │ 60 │特殊用途产品免予强制性认证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技术监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督 局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61 │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│
│ 十七、 │ │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│ │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│
│ 省广播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电视局 │ 62 │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│ │作审批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十八、 │ │ │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│
│ 省 │ 63 │旅游发展规划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游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│ 旅游局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64 │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│
│ │ │ │ │教事务部门 │
│ 十九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省民族 │ 65 │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(境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事务委 │ │)外捐款审批 │ │ │
│ 员 会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66 │出版、印刷、出口、发行《圣经》审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│
│ │ │批 │ │部门和新闻出版局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二十、 │ │烟草企业非烟草专卖品中外合作事项│ │ │
│ 省烟草 │ 67 │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专卖局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 68 │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│
│ │ │ │ │案行政管理部门 │
│ 二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十 │ 69 │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所在地人民政府档案│
│ 一 │ │案 │ │行政管理部门 │
│ 、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省 │ 70 │政府部门或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 │
│ 档 │ │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 │ │ │
│ 案 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局 │ 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受规定范围以外档│ │城市建设档案管所在│
│ │ 71 │案审批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地人民政府档案行政│
│ │ │ │ │管理部门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二十二、│ │制作、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│ 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│
│ 省 │ 72 │定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密行政主管部门 │
│ 保密局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二十三、│ │ │ │ │
│ 省 │ 73 │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│国办发[2004]62号 │地方残联 │
│ 残疾人 │ │ │ │ │
│ 联合会 │ │ │ │ │
└──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